问题 |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4.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申请再审申请书需要几份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再审申请书需要3份。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就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 ![]() 三、再审后能否再申请再审 再审后不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不受理。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由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抗诉。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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