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犯罪主体是 |
释义 | 一、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犯罪主体是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因此,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经过批准。如果经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就是合法行为;反之构成犯罪。 《文物保护法》规定,全民所有制的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的调拨、交换,必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调取文物。 二、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立案标准 国有博物馆、图书馆违反规定,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私自出售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法律网提醒您,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经过批准,如果经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就是合法行为;反之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追诉期限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追诉期限为五年。 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经过了十五年后追诉时效届满;如果说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则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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