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刑期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法刑期如何计算 刑事诉讼法刑期的计算如下: 1.期间的计算单位为时、日、月。 2.期间的起算不包括开始的时和日。 3.在司法实践中,以月、日为计算标准的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4.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比如有关诉讼文书材料在公检法之间传递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间内扣除。 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书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已交邮以当地邮局所盖邮戳为准。 二、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是不超过给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5.认定罪名错误的; 6.量刑明显不当的; 7.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8.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9.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刑事诉讼申诉规定 刑事诉讼申诉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法律网提醒您,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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