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保证人的期限多久 |
释义 | 一、借款保证人的期限多久 借款保证人的期限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当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无效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主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保证人是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哪一类人不能担任保证人 1.夫妻之间是不可以互为保证人的。从家庭的概念来说,夫妻双方是个经济共同体,如果一方没有能力偿还债务,那么另一方也是没有能力的,因此银行不能从保证人那里追回债款。 2.户籍不在贷款地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银行规定债务人与保证人的户籍都要必须是贷款地的户籍,不然不能借款。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银行借款给债务人就是怕债务人到期后无法偿还债务才需要保证人来增加偿还债务的能力,如果保证人是个没有经济来源的人,那么银行设立保证人的意义也不复存在了。 4.正常退休人员也不能担任保证人。法律网提醒您,正常退休人员的年纪已经超出了银行规定的年龄限制,即使有良好的经济收入也不能担任保证人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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