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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国民政府
释义

南京国民政府

特指1927年4月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18日在南京成立其控制的国民政府。8月25日,背叛革命的武汉国民政府宣布迁都南京并改组。南京国民政府成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国民政府组织法》,正式确立了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至1931年2月,先后成立了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虽说五院分立,实则党政军最高权力均为蒋介石一人攫取。蒋介石任主席。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由行政各部(如内政部、外交部、军政部、海军部、财政部等)、委(如蒙藏、侨务委员会)组成。立法院不仅有草拟、审查法律之权,而且形式上有通过决定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之权。司法院下设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和司法行政部等机构。考试院是行使考选与铨叙最高权之机关。监察院名义上是国民政府的最高监察机关,实为国民党中央和蒋介石个人独裁的御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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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