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太平洋委员会 |
释义 | South Pacific Commission (SPC)促进南太平洋地区经济和社会福利的多边机构。1947年2月,当时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签署《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1950年,南太平洋委员会决定定期召开南太平洋会议,该地区所有国家和属地都可以参加,1974年起,南太平洋委员会和南太平洋会议决定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称为南太平洋会议。会议的宗旨是促进南太平洋地区各国人民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不仅在医疗卫生、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方面提供咨询,提出工作计划,而且活动范围包括农村发展、青年和团体事务、特别专家协商、文体、教育交流以及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等。组织机构有南太平洋会议、政府和行政机关代表委员会、秘书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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