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卡罗来纳州宪法 |
释义 | 1895年由公民投票通过生效,修正案超过400条,是该州历史上第五部宪法。主要内容:众议院由124名议员组成,任期2年,参议院由46名议员组成,任期4年,两院均由选举产生。例会每年1次,于1月的第二个星期二开始举行。州长可召集特别会议。州长是行政首脑,由选举产生,任期4年,不得连任。副州长、州秘书长、司法部长、财政部长、审计长、农业委员会主任、保险委员会主任和教育总监由选举产生。法院系统由最高法院、巡回法院、低级法院(市法院、治安法庭、遗嘱检验法庭、家事法庭)组成。最高法院和巡回法院法官由议会选举,前者任期10年,后者任期4年。宪法修正案由议会两院以多数同意提出,由公民投票通过,再由下一届议会批准方能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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