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政局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
释义 | 一、在民政局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在民政局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不能反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就不能反悔。法律网提醒,但是,对财产分割等问题反悔的,符合条件的,是能反悔,能重新请求分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重新分配财产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当事人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可以重新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三、民政局会提供离婚协议书吗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范本的。且离婚协议书范本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夫妻双方基本身份信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归属、债务处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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