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人有前款第3项至第5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二、孙女有继承权吗 孙女在有遗嘱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有继承权,否则没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女并不在此列,因此适用法定继承时,孙女没有继承权,但当事人留有遗嘱规定孙女继承的,孙女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三、可以转让继承权吗 不可以转让继承权,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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