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强制执行还钱 |
释义 | 一、怎样强制执行还钱 强制执行还钱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三、强制执行多久能拿到钱 法律仅对强制执行执行期限做了规定,并没规定多长时间能拿到钱。法律网提醒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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