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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释义
    一、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离婚手续要如下办理:若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事先订立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后,即可完成离婚手续。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诉讼起诉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应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是应当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法律网提醒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时,其原告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由原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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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