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肯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
释义 | 一、公司不肯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公司不肯做工伤认定的办法是劳动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没有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申请认定时需要带齐相关证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三、工伤伤残鉴定赔偿由谁支付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赔偿,但是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所有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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