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的证明怎么写的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的证明怎么写的 劳动仲裁的证明应当写明以下要点: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3.有当事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4.注明出具日期; 5.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文件。 二、怎么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1.去劳动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然后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法律网提醒您,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仲裁结束后,仲裁委员会做出判决,如果调解成功不需要邮寄劳动仲裁书,一般会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仲裁书,企业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经济补偿。 ![]() 三、劳动仲裁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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