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效力合同的类型
释义
    一、效力合同的类型
    效力合同的类型包括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三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形式作出。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行为效力的认定
    合同行为效力的认定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需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需要考虑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第三,需要考虑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需要考虑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8: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