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依据 |
释义 | 一、房屋维修基金收取依据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依据是按照总房款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的,这个比例的确定是全国通用的,而且从2008年新规定执行方法沿用至今,建议近期考虑购置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下具体的收费标准以及个人要缴纳的费用等。 二、维修基金应该属于谁所有 小区维修基金应当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需要经由业主共同决定后才能使用,并且物业应当将使用情况向业主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三、房屋维修基金后期可以退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维修基金后期是不可以退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退还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形,但是有规定可以返还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形,如果房屋灭失的,房屋的维修基金的分账户中结余部分可以返还给业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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