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联系 |
释义 | 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联系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联系在于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但是要注意的是,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何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二、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 三、合同无效的情况 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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