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有遗嘱的房产别人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一、留有遗嘱的房产别人可以继承吗 留有遗嘱的房产别人一般不可以继承,只有该指定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留有遗嘱的房产如何继承过户 留有遗嘱的房产要按照如下步骤继承过户: 1.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三、书面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书面遗嘱不公证也可以有效。民法典规定,公证并不是书面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书面遗嘱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有效。法律网提醒,如果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