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侵害人和受害人的区别
释义
    一、被侵害人和受害人的区别
    被侵害人和受害人的区别是参与的案件类型不同。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而受害者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二、被害人可以要求上诉吗
    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网提醒您。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三、被害人的权利
    1.被害人有权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
    2.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3.有权依法对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对不起诉的决定有权依法提出申诉;
    5.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6.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7.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辩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9: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