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曲某醉驾遇交警夜查闯卡,一路闯过数个红灯逃往温泉镇。仅半小时后,他又在温泉滋事被抓。曲某仍拒不承认醉驾,但交警通过监控录像将其锁定。 1月9日夜,在海滨路和渔港路交叉口,交警一大队民警设卡检查。19时40分,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黑色轿车被拦下,该车短暂停顿后猛然加速向南逃离。这辆车的型号、车牌被上报110指挥中心,全市展开协查。 20时10分,温泉派出所接报警,一醉汉在南郊饭店附近滋事。民警赶到时,醉汉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报警人称,醉汉是开车来的。民警检查发现该车正是交警一大队通报的逃逸车,此时,车内还有一醉汉。 两醉汉和车被移交交警。经抽血检测,两个醉汉中,曲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71.153毫克,另一个醉汉包某的数值则高达331.67。 曲某、包某均不承认是自己驾车。交警调取监控录像,确认驾车者是曲某。经查,曲某当晚驾车从经区到市区,返回途中遇交警查车,他闯卡后沿海滨路高速疾驰,连闯数个红灯,最终驶抵温泉镇。 本案已查实。曲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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