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附理论法律思想 |
释义 | 用依附理论经济学阐述法律现象与世界经济之间关系的法律理论,以渥勒斯坦(I·Wallerstein)和伏朗克(A·Frank)等人为代表,产生于七十年代。企图从世界经济的角度解释某些社会不发达及其法律形式落后的原因,认为第三世界的不发达是帝国主义侵略和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造成的。这种理论把世界经济体系分为中心和外围,中心指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而外围则指第三世界不发达国家,外围向中心提供廉价的原料和劳动力,而中心则以高昂的价格向外围提供产品。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发展趋势是原料和劳动力的价格越来越低,而成品的价格越来越高,中心越来越富,而外围越来越穷。中心的发达是建立在外围的不发达的基础上的,这是不发达国家在现存世界经济体系下永远不可能赶上发达国家的根本原因。这种理论还认为,第三世界国家经常具有不发达的法律形式,如传统法、宗教法,因为这既有利于当地统治者,归根结底也便于中心的控制,满足国际垄断组织的最大利益;并不是由于西方国家天生就适合于发展经济和实行法治,东方国家天生就只能处于静止的社会,只能采用落后的法律形式;一国经济和法律是否现代化,法和社会发展,应该从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去寻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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