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继承遗产的顺序 |
释义 | 一、二婚继承遗产的顺序 二婚遗产继承顺序: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 二婚法定继承遗产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前妻或前夫的子女,配偶,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再婚后共同生活的前妻或前夫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遗产。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能不能放弃 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三、放弃继承可以公证吗 放弃继承可以公证,法律网提醒,办理放弃继承公证需注意如下事项: 1.不宜由法定代理人代理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在当事人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时,由于放弃继承权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并且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必须由放弃人亲自作出声明,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坚持继承权“全部放弃”或“全部接受”,而遗产可“部分放弃”的原则。放弃继承权是一项综合性的财产法律地位,放弃的对象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如果承认部分放弃继承权,则很可能会侵害到其他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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