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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假和产假一共多少天
释义
    一、生育假和产假一共多少天
    生育假和产假一共有98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休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休产假期间有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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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