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调解书 |
释义 | 仲裁文书的一种。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在我国仲裁制度中,仲裁调解书是一种常用的仲裁文书,具有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仲裁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申诉人和仲裁被诉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以及职务;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主要事实、责任,协议内容和仲裁费用的承担。仲裁调解书由当事人双方签字,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仲裁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要自动履行。当事人一方对已经送达的仲裁调解书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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