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转让意见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意见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转让意见书应写明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转让期限;转让数额及交付方式;地上附着物转让的约定;解除土地转让协议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资料根据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应提交地上变更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具体所需的材料建议咨询规划、国土、建管部门,以免消耗较长的时间。 ![]() 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要根据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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