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协议书需要如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协议离婚后可否再调解财产分割问题 协议离婚后可否再调解财产分割问题,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三、协议离婚的步骤 协议离婚需要如下步骤: 1.签订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进行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领取离婚证 了离婚登记后不能马上进行离婚,而应当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即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便可以办理离婚证,法律网提醒您注意,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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