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 |
释义 |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如下: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 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是,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违法所得达到5千,或者赌资累计达到5万,或者参赌人数达到20人,即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按照上述标准的六倍计算。 ![]() 三、开设赌场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法律网提醒你,开设赌场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里的普通罪名。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 1.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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