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人有什么样的权利 |
释义 | 一、居住权人有什么样的权利 居住权人有以下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由上可知,房屋的所有人可以为法定继承之外的人设立居住权,在设立居住权时,当事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并且在有关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二、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居住权有以下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三、居住权怎么办理 居住权的办理,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法律网提醒您,设定居住权的不动产必须是住宅用途,其他用途不动产不能设定居住权。同时如果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居住权是无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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