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继承公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公证书需要的资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4.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二、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标准 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标准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来计算的: 1.房屋评估价格在500000元以下的,按照0.3%进行收取; 2.房屋评估价格500001元至5000000元的,按0.25%进行收取; 3.房屋评估价格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按0.2%进行收取。 法律网提醒您,若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需要按200元收取。 ![]() 三、继承权公证的程序 继承权公证的程序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 2.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当事人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3.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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