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村买卖土地有限制吗? |
释义 | 咨询内容: 我村一小组对外交通比较方便,有些村民把自已承包的水田旱土及空余的宅基地出卖,给外村人建房。不知是否合法? 答复内容: 你好!就你咨询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问题,特作如下回复: 一、村民将承包的土地出卖给他人建房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之规定,你村的部分村民将自已承包的土地出卖给他人用于建房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依法不受保护。 二、村民将宅基地出卖给外村人用于建房也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只有该组织成员基于其身份和资格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因此,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成员。由此可见,村民将宅基地出卖给外村人用于建房显然也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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