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伤残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伤残鉴定的内容如下: 1.伤残级别的鉴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原则有: 1.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 3.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4.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法律网提醒你,保险公司一般会赔偿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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