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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资产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一、国有资产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资产出让和转让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3.行为性质不同。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
    二、国有资产的分类
    国有资产可以做如下分类:
    1.经营性国有资产
    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的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法律网提醒,经营性国有资产有运动性,增值性,经营方式多样性的特征。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3.资源性国有资产
    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
    
    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有如下主要职责:
    1.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3.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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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