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法律网提醒,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继承公证。 8.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流程 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流程包括: 1.房屋评估:由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估价。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等全部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房产证明。 ![]() 三、老人去世房产过户有期限吗 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只有属于遗嘱过户才有期限,继承没有时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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