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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