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违章建筑的分类 |
释义 | 一、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反之无效。法律网提醒,对于上述第三个条件,法律或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涉违章建筑的合同无效,而对于建筑物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问题系属一般行政法规法律的管理性规定,故因涉违章建筑的合同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认为合同无效。 二、违章建筑的分类 违章建筑大致分为以下两类: 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2.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三、违章建筑如何处罚 违章建筑的处罚是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可以限期改正,处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所以说,对于建筑物、违法建筑物是不是一律拆除,显然不是的。对于可以责令改正的,要积极地去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只有在不能够改正的情况下,才能限期拆除或者是没收实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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