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安置房的申请条件,安置房过户申办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企业安置房的申请条件 以深圳市为例,企业安置房的申请条件有: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均具有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二、安置房过户申办的材料有哪些? 安置房过户申办的材料有: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三、安置房产权多少年 法律网提醒您,安置房的产权是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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