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择期宣判期限?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择期宣判期限? 刑事案件择期宣判期限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时限限制。也就是说要在法定的审判期限内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已到检察院接下来是什么程序 刑事案件已到检察院接下来的程序是: 1.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准备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 三、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怎么算,追诉期最长是多长时间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律网提醒您,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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