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是否必需公证化 |
释义 | 一、遗嘱是否必需公证化 遗嘱不是必需公证化,只要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有效。法定生效条件: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怎么规定 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如下: 1.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2.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6.公证人员审查。 7.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8.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 ![]()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符合的条件: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合法有效;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6.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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