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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
释义
    一、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
    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购房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但是只有依法成立的购房合同才会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购房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购房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售房者必须有销售房屋的权利,如果售房者为企业的话,那么在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房地产销售这一项,因为企业法人必须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法律网提醒您,目前各地对商品房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对外销的商品房实行外销许可证,内销的商品房实行内销许可证,预售的商品房还要办理预售许可证。
    3.售房者和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双方共同意愿的表示。
    
    三、购房合同能否修改
    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现实交易中,开发商往往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要明确一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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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