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需要双方到场吗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一起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之后如果要对房产进行过户,那么就要确保此房产的贷款已经全部的还完,选择好离婚的方式后,根据规定再准备好所有材料就可以直接到房管部门进行办理过户的手续。 二、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 1.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 2.离婚后卖房: (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 (2)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三、诉状离婚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其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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