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具体办案程序,立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派出所具体办案程序 派出所具体办案程序如下: 1.受理案件。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并且受理案件。 2.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3.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有权依法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 4.侦查终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律网提醒,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派出所立案条件是什么 派出所立案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三、派出所立案后多久必须结案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必须结案没有具体规定的,也规定不了,只有证据事实都清楚了才能破案。监督立案后三个月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进展情况。 引用法条: [1]《不予立案通知书》 [2]《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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