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建筑工程合同起诉地点,建筑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建筑工程合同起诉地点 建筑工程合同起诉地应当是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确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处理纠纷时,则不发生类似问题,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处理。 法律网一些:准备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建筑共产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首先,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再次,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上述的条件,即可生效。 合同 (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三、建筑工程合同诉讼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宿舍与仲裁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启动的前提不同。 2.管辖的规定不同。 3.选择裁判员的权利不同。 4.开庭的公开程度不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协议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终局的程序不同。 6.强制权力的不同。采取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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