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买卖合同的特征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需有人、标的、行为三个要素。 1.人的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2.标的的要素指买卖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 3.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买受人支付价金只能是金钱,不能是货物和其它给付。给付金钱之外的物,为互易合同,以劳务为对待给付,为雇用、承揽、委托等合同,而不是买卖。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三、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 买卖合同关系作为一种债的关系,我认为它的客体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主要就是指交付,包括买卖物的交付和对价的交付。合同中的与交货有关的条款在签订时要非常慎重,字斟句酌。而大金额的合同交付,也就是交货,一般都需要专业人士、技术人员参与,比如点货、验货、质量检验、如何签收、由谁来签收等等都需要注意,否则您的交货很可能会被对方抓住漏洞。其他的履行行为包括合同保密义务、通知义务等。法律网提醒您,履行不完全或者不正确都很容易被认定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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