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构成窝藏包庇罪 |
释义 | 如何认定构成窝藏包庇罪 认定为构成窝藏、包庇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本罪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即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不仅包括被法院宣告有罪的人还包括依法被追诉的人)。因此,窝藏、包庇一般的违法分子和已被免于刑罚处罚的人,不能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所谓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是指两类行为: 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如,把正被追捕中的犯罪分子藏于家中,等风声过后,为其出资人,让其远走高飞。 2、是作假证明包庇犯罪的人。这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因此,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物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认定构成窝藏、包庇罪”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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