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如何补偿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如何补偿 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对劳动者的补偿,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 (一)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二)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三)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四)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五)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六)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三、劳动合同到期就自动解除了吗 劳动合同到期就自动解除,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于经济补偿金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上法律网咨询。 引用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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