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主要有什么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主要有什么 (一)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 (二)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 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三)义务人认诺。即义务人对权利人作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这种表示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定,使诉讼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以口头或书面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债务等义务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皆构成认诺。 ![]()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一)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二)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三)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四)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一)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只有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哪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三)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2004年7月1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主要有什么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不同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是可以恢复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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