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的法律手段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右玉县律师 双台子区律师 梁园区律师 右江区律师 古浪县律师 金阊区律师 天等县律师 要是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话,此时债权人讨债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若采用一些非法、暴力的手段,这样只会让自己遭受更多的损失,因此一定要合理合法的进行讨债。那么讨债的法律手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讨债的法律手段有哪些 依法讨债是法律赋予每个债权人的权利,每个债权人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支付令。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无须经过法院审理程序,有快速便捷特点。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二、哪些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并非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都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了解清楚了讨债的法律手段之后,债权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进行讨债。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如今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很多都是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需要注意,若不清楚应该如何打这样的官司,建议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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