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规定 (一)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时分割的婚前财产可以收回吗? 只要有证据就可以要回来;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一)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三)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四)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一)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二)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三)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 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四)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 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五)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六)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七)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八)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九)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规定的相关知识,一般是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这部分财产其实都不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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