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条件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租赁合同到期。 (二)房屋拆除改建。 (三)房屋毁损。 (四)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六)当事人协商终止。 (七)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 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 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很显然,只有在进行租房活动的时候,才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又因为当事人遇到的租房情况都是不同的,这也就导致约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不一样。对于当事人来讲,在具体约定租房合同条款的时候,也要小心注意,毕竟这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要是没有注意到,那么自身利益就会因此遭受损害。 ![]() 二、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一)合同全部义务履行,租期届满而未续租; (二)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如出租房屋未及交付即因地震而倒坍; (三)一方违约,对方解除合同。包括: 1、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如出租方未按期交付房屋; 2、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租、换租或进行非法活动; 3、承租人无故空置房屋不用连续达3个月以上; 4、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租金; (四)承租人不再需要租房而解除合同,如承租人已另购房屋或另租房屋; (五)出租房屋被出卖、赠与、继承(仅导致原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与新房主产生新的租赁关系); (六)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若房屋租赁合同被终止了的话,那么此时当事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也随之宣告解除,此时可以看看导致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然后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当然由此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的,也应当做出具体的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条件的相关知识,最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因为期间届满而终止,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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