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
释义 |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 二、成都市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多久 (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 三、成都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公积金贷款条件方面的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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