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 |
释义 |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及流程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三、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同的房屋提取公积金时候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建议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办理办理。主要有以下几项: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共有人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房屋,应当提供户口本和复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购买房屋,应当提供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和营业执照;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取公积金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的相关知识已经有了很多了解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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